1955年2月8日,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》(简称为《军官服役条例》),之后,毛主席大笔一挥,亲自批准公布了这套经过五年时间酝酿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