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周四(10月31日)对淄博市公安局前党委委员、副局长张京义受贿一案公开宣判,以受贿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1年6个月,并处罚金150万元(人民币,下同,约165万港元),追缴其扣押、查封在案的赃款赃物及孳息,上缴国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