数年前,原告刘某某在同乡介绍下,从内蒙古来到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为宋某某放羊,双方约定每月工资3000元。刘某某初到天津时,其身份证、手机不慎丢失,无法与家人联系。辗转多年后,刘某某才托老乡将自己的情况告知家人。刘某某的女儿赶到天津接父亲回家,得知多年来父亲一直没有收到过工资,便与宋某某就支付拖欠工资发生争议。故刘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宋某某支付工资17万余元。
人民资讯 on MSN17 小时
来津放羊数年 调解化“薪结”
数年前,原告刘某某在同乡介绍下,从内蒙古来到本市静海区独流镇为宋某某放羊,双方约定每月工资3000元。